焦煤期货是一种金融衍生品,它以焦煤为标的物,买卖双方在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通过焦煤期货,企业可以规避焦煤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保持稳定的生产和经营。
我国焦煤期货交易所
目前,我国共有两家期货交易所可以交易焦煤期货:
郑州商品交易所(ZCE)
郑州商品交易所(ZCE)于1990年成立,是国内历史最悠久的期货交易所之一。ZCE的焦煤期货合约简称“JM”,单位为吨,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次月和远月。
ZCE焦煤期货的标的物为产地炼焦用块煤(ZB煤),炼焦用混煤(ZS煤)和焦炭冶金用块煤(Z煤)。交易单位为100吨/手,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
大连商品交易所(DCE)
大连商品交易所(DCE)于1993年成立,是我国第二家期货交易所。DCE的焦煤期货合约简称“J”,单位为吨,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次月和远月。
DCE焦煤期货的标的物为产地焦煤(J),交易单位为100吨/手,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
两大交易所焦煤期货合约对比
| 特征 | ZCE焦煤期货 | DCE焦煤期货 |
|---|---|---|
| 合约代码 | JM | J |
| 标的物 | 炼焦用块煤(ZB煤)、炼焦用混煤(ZS煤)、焦炭冶金用块煤(Z煤) | 焦煤(J) |
| 交易单位 | 100吨/手 | 100吨/手 |
| 最小变动价位 | 1元/吨 | 1元/吨 |
| 交易时间 | 早上9:00-11:30,下午13:30-15:00 | 早上9:00-11:30,下午13:30-15:00 |
| 交割仓库 | 指定仓库 | 指定仓库 |
| 交割月份 | 1、2、3、4、5、6、7、8、9、10、11、12 | 1、2、3、4、5、6、7、8、9、10、11、12 |
焦煤期货的优势
焦煤期货具有以下优势:
焦煤期货的参与者
焦煤期货的参与者主要包括:
焦煤期货的交易注意事项
参与焦煤期货交易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焦煤期货为焦煤企业提供了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有利于企业稳定生产经营。参与焦煤期货交易需要充分了解交易规则,做好风险管理,才能有效利用期货工具,获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