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上海交易规则是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INE)制定的,为交易者参与原油期货交易提供的规范和指引。这些规则旨在确保交易公平、透明和高效,从而吸引全球投资者参与原油期货市场。将详细介绍原油期货上海交易规则的三个关键方面:
一、合约基本要素
- 合约代码:RU
- 交易单位:1000桶

- 最小变动价位:1元/桶
- 交易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 挂牌基准:ICE 布伦特原油近月合约结算价
- 交割方式:实物交割或现金结算
- 交割月份:1、2、3、4、5、6、7、8、9、10、11、12月
二、交易规则
- 开仓:投资者可以通过买入或卖出合约来开立仓位。
- 平仓:投资者可以通过卖出或买入与开仓方向相反的合约来平仓。
- 涨跌停板:合约价格涨幅或跌幅不得超过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
- 限仓:每个交易日,每个交易员持仓量不得超过合约总量的20%。
- 保证金:投资者需要在开仓之前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作为交易风险的担保。
- 追加保证金:当投资者持仓亏损达到一定程度时,需要追加保证金以维持仓位。
- 结算:合约到期前,投资者可以进行实物交割或现金结算。
三、风险控制
- 风险警示:原油期货交易涉及较高的风险,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进行交易。
- 交易控制:交易中心会对交易进行监控,发现异常交易行为将予以处理。
- 穿仓处理:如果投资者未能及时追加保证金,交易中心将强制平仓,投资者可能蒙受亏损。
- 结算结算台:交易中心实行结算结算台制度,确保交易结算的安全性和公正性。
原油期货上海交易规则为投资者参与原油期货交易提供了清晰的指引和保障。这些规则旨在维护市场的公平、透明和高效,吸引全球资本参与,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油期货交易平台。投资者在进行原油期货交易时,应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则,以有效控制风险,享受交易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