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期所)原油期货合约于2018年3月26日正式上市交易。原油期货合约的推出,填补了中国原油期货市场的空白,为企业和投资者管理原油价格风险提供了重要的工具。
合约规则
一、合约基本信息
二、定价条款
原油期货合约的标的物是中国进口轻质原油,其定价依据为普氏能源资讯(Platts)发布的中国CIF青岛轻质原油现货评估价(见具体品种说明)。
三、交割条款
原油期货合约为现金交割合约,不进行实物交割。交割月份为合约月份。交割价格为到期日结算价减去交割递延费,交割递延费由交易所确定。
交易规则
一、交易参与者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参与者包括:
二、交易方式
原油期货合约采用连续竞价的交易方式。竞价时,买卖双方在交易所提供的交易系统中输入自己的买卖指令,系统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交易。
三、交易费用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费用包括:
四、风险管理
原油期货合约是一种金融衍生品,具有较高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充分了解合约规则,并做好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上海期货交易所原油期货合约的推出,为中国原油期货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投资者通过参与原油期货交易,可以有效规避原油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并分享原油价格上涨带来的收益。不过,原油期货交易具有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应谨慎投资。